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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《菩萨行三十七颂》浅释(二)

  • Buddhism
  • 2019年10月20日
  • 讀畢需時 10 分鐘

《菩萨行三十七颂》浅释(二)

图美桑波大师 造颂 香格琼哇尊者第四世多扎信雄仁波切 浅释

B2.正行:(C1.下士道;C2.中士道;C3.上士道。)

C1.下士道:

  诸极难忍恶趣苦,能仁说為恶业果,   故虽遭遇命难缘,终不造罪菩萨行。(八)

  六道轮回的众生中,尤其是地狱、饿鬼、畜生等三恶趣的众生,恒时都在遭受难以忍受的各种痛苦,这些痛苦并非无因而生,释迦牟尼佛亲口宣说此為往昔所造恶业所感的果报。对下士道而言,他们最恐惧怖畏恶趣的痛苦,因此发起强烈的出离心,纵然遭遇生命的危难,也绝不造作细微的恶业,这是佛子菩萨在善恶业的取舍上所应当实践的。

  一切恶趣的痛苦,都是多生累劫恶业所招感,以一般的比量与现量是不能得知的,唯有依佛陀的教法和修行方能证之。今生已得暇满人身,於此业果的道理,若能生起深信决定之念,在遇到违缘和痛苦时,都能自然地肯定是自己以前所造恶业的报应,这样今生很多的痛苦即能转為道用,而成為修道中的逆增上缘。

C2.中士道:

  三界乐如草头露,是须臾顷坏灭法,   应於无转解脱道,精进希求菩萨行。(九)

  中士道者视三界轮回中所有的一切安乐,犹如草头上的露珠,日光一照就消失,顷刻刹那便坏灭了,实无一可乐之事。世间苦苦求得的快乐,都是有漏之乐,皆具无常痛苦过患,没有什麼真正意义,正如《金刚经》所云:「一切有為法,如梦幻泡影,如露亦如电,应作如是观。」所以,佛子菩萨不应贪著世间的暂时安乐,而应精进希求解脱殊胜的成佛之道,唯有证得究竟成佛的菩提果,才有真正无漏永恒不变的安乐。

C3.上士道:(D1.发菩提心理由;D2.修两种菩提心;D3.学菩提心学处。)

D1.发菩提心理由:

  无始时來悯我者,母等若苦我何乐?   為度无边有情故,发菩提心菩萨行。(十)

  从无始以來,一切众生都曾作过我的母亲,抚育过我,怜悯过我,对我极其慈爱,如果这些如母有情沉沦在轮回中恒时受苦,那麼我怎能坐视他们的痛苦不管,而忍心仅仅希求自身的安乐,只為自己一个人求得解脱,这又有什麼意义呢?作為一个佛弟子,应该学佛之愿行,為救度一切如母有情离苦得乐,获得最究竟的解脱,而发无上菩提心,这是成佛的根本。诸佛无始劫來為利众生发心而成佛,我今亦如是為利众生而发菩提心,这是佛子菩萨為普度众生所应当实践的。

D2.修两种菩提心:(E1.修世俗菩提心;E2.修胜义菩提心。)

E1.修世俗菩提心:(F1.於禅定时修自他交换;F2.后得时违缘转為道用。)

F1.於禅定时修自他交换:

  诸苦由贪自乐起,佛从利他心所生,   故於自乐他诸苦,自他交换菩萨行。(十一)

  六道众生的痛苦,其根源都是无始劫來只求自身安乐而造下很多恶业之故,而三世诸佛成就殊胜圆满的佛果,都是从希求他人获得安乐的利他心所生。所以,佛子菩萨在修行中,应学习把自己的安乐毫不吝惜地赐予众生,而众生身心的不安与痛苦都由自己來代受。於禅定中,专心思惟,以观想的方式來实修自他交换菩提心。

  这个修法加持力很大,能在短时间里使自己的性格转变得很好,资粮也积累得很快。因此,在一切时候,应常常发愿:愿世间所有众生的痛苦由自己代受,自己所有的安乐一切众生都能得到。在遇到病痛违缘时,发愿一切众生远离这种痛苦,遇到欣喜顺缘时,发愿一切众生都能得到如是安乐。

F2.后得时违缘转為道用:(G1.不欲四法转為道用;G2.难忍二法转為道用; G3.盛衰二缘转為道用;G4.贪瞋二毒转為道用。)

G1.不欲四法转為道用:(H1.无得转為道用;H2.痛苦转為道用; H3.诽谤转為道用;H4.讥刺转為道用。)

H1.无得转為道用:

  彼纵因贪亲盗取,或令他夺一切财,   犹将己身三世善,回向於彼菩萨行。(十二)

  如果有人以大贪婪心,亲手抢夺或偷取我所受用的一切财物,或者他自己不夺而唆使别人如此对待我,我非但不生瞋恨心,也不对他报复,还要将自己的一切财物、三世所有的善根乃至身体全都回向给他,这种高尚的行為,就是佛子菩萨将无所获得转為道用所应当实践的。

  在这个世界上,有的人连几句话的气都受不了,有的人被骗或被偷立刻生起大烦恼,甚至因而自杀,这就现出了一般人心理与菩提心之间的巨大差距。一个真正发起大悲心的人,凡见到他、听到他的声音及与他结缘的众生,都会蒙受利益,而对一个真正有智慧的人來说,则将一切的违缘障碍都转為道用。

H2.痛苦转為道用:

  吾身虽无些微咎,他人竟來断吾头,   於彼还生难忍悲,代受他罪菩萨行。(十三)

  虽然我没有丝毫的过错,但有人竟对我生起大瞋心,制造各种违缘,甚至还要砍断我的头,这种无道的行為,凡夫定难容忍,但以学菩萨道的人來说,这时不仅不会对他起瞋恨,而且还会為对方造了重恶业将受难忍之苦而悲悯,从内心生起大悲心,愿把他所造作的罪业及痛苦的业果,均由自己來承担代受,这就是佛子菩萨将痛苦转為道用所应当实践的。

H3.诽谤转為道用:

  纵人百般中伤我,丑闻谣传遍三千,   吾犹深怀悲悯心,复赞他德菩萨行。(十四)

  如果我对别人没做任何有害的事,而别人却中伤我,对我作无因诽谤,并且大肆宣扬,使自己的恶名远播,乃至丑闻传遍整个三千大千世界,此时对修行者來说,非但不与他计较,不以憎恨之心对他反击,反而因他已经造了恶业,非常可怜,还从内心深处对他生起悲悯心,到处称扬赞美他的一切功德,这就是大乘佛子的行為。

  当听到不悦意的话时,要当作空谷回声一样,明白这是过去生中常说粗恶语的果报,是对自己修行的考验,理应将一切仇怨者作為修行忍辱的对象。一切众生都是自己多生累劫的父母,儿女对父母只宣扬功德,不言其过失,特别对金刚上师绝不能观其过失,否则将导致丧失信心和加持力。

H4.讥刺转為道用:

  纵人於众集会中,攻吾隐私出恶言,   於彼还生益友想,恭敬顶礼菩萨行。(十五)

  在众人聚会的场合中,有人当众故意揭发自己的隐私或过失,并且用一些难以入耳的粗言恶语辱骂、讥笑、讽刺,自己不但不对他瞋恨生气,反而心存感谢,把他当作能使自己发现缺点的益友,恭敬顶礼如善知识,这就是佛子菩萨将讥刺转為道用所应当实践的。

  一般没有修行的人自尊心往往很强,无法接受别人指出他的过失,因此失去了许多发现缺点、洗心革面的良机。修学大乘者对说自己过失的人,非但不生气,理应心生喜乐,因為他是自己助道的恩人。

G2.难忍二法转為道用:(H1.反报转為道用;H2.侮辱转為道用。)

H1.反报转為道用:

  我以如子爱護人,彼若视我如寇仇,   犹如母对重病儿,倍加悲悯菩萨行。(十六)

  如果我对待一个人,就如同对待自己的亲生儿子一样,百般地爱護他、养育他,但这个人不但不报恩,反而恩将仇报伤害我,对我作出种种恶劣难忍之事,把我看成怨恨的仇人一般,这时我对他不仅不计较,也不记恨,还犹如母亲怜爱重病的儿子一样,对他生起无量的慈悲心,倍加悲悯,希望他能速速远离无明烦恼业障,这就是修大乘的佛子菩萨所应当实践的。

  一个恩将仇报的人,反而要体谅他,对他倍加悲悯,这对初学者较难做到,但如果经常提醒自己修慈悲心,以此薰习自己的身语意,久而久之,自然就能生起这些功德。

H2.侮辱转為道用:

  与吾同等或下者,虽怀傲慢屡欺凌,   吾仍敬彼如上师,恒常顶戴菩萨行。(十七)

  如果有人在智慧、修行、人格、地位、能力等各方面与自己同等,或不如自己的人,他以妒忌、傲慢心无礼待我,经常侮辱、欺凌我,我不但不生瞋心,而且还谦逊卑下,调伏自慢,把他观想当作上师一样,对他恭敬,恒时顶礼,这就是把侮辱转為道用的菩萨行。

  财富、种姓、才能、权力、功德等都可使人生起傲慢心,如果有人以此而欺负我,不管做出的伤害是大或小,不论对方是胜於我、不如我或与我平等,修行人都应该修忍辱法,并且应反思是否在平时的待人接物中伤害了别人,即使自己没有过失,也是宿业现前,现正是还报的时候,自己应知道惭愧,以报恩的心态不舍弃他们,发菩提心利益他们,这是修行的重点。

G3.盛衰二缘转為道用:(H1.衰微转為道用;H2.盛富转為道用。)

H1.衰微转為道用:

  虽乏资财為人贱,复遭重病及魔障,   众生诸苦己代受,毫无怯弱菩萨行。(十八)

  由於自己贫穷困苦,缺乏资生财物,经常饱受别人的轻贱、欺侮,再加上身染重病,以及种种魔障缠身,可说是正处於苦苦之中,虽然自己遭受如此的痛苦,但观世间其他众生承受比我还难忍的剧苦,此时应观想众生的一切苦难皆由自己代受,把穷苦衰微转為道用,面对一切诸苦都能忍受,内心无所畏惧,毫不怯弱,这才是大乘菩萨的行為。

H2.盛富转為道用:

  虽富盛名众人敬,财富量齐多闻天,   犹观荣华无实义,无有骄慢菩萨行。(十九)

  虽然自己盛名传遍十方,有极高的名望,深得很多众生的恭敬爱戴,并且财物富裕圆满如多闻天王(财宝天王)一般,但修大乘的佛子理应了知世间所有的富贵福报都是有漏无常,犹如朝露刹那消失,又同电光一闪即逝,一切都是不坚实,没有真正意义,有何可骄慢和执著的呢?

  在修行的过程中,有时是现前顺缘,有时是现前违缘。一般人遇到顺缘时易生骄慢心,遇到违缘时易生怯弱心,这两种心都要小心对治,不论顺缘或违缘,皆视為如梦如幻,盛时不得意忘形,衰时不失意沮丧,将缘境转為道用,如是而学习。

G4.贪瞋二毒转為道用:(H1.瞋境转為道用;H2.贪境转為道用。)

H1.瞋境转為道用:

  倘若未伏内瞋敌,外敌虽伏旋增盛,   故应速兴慈悲军,调伏自心菩萨行。(二十)

  如果一个人没有调伏自己内心的瞋恚,必然会与人结仇,但是消灭掉外在的敌人,為他复仇的后继者会不断地增多,始终无法除尽,因此应以慈悲心來调伏自己心中瞋恨的烦恼敌,那麼外境的怨敌自然就不存在了。

  当知佛陀所宣说的一切法门,都是用以调伏自心。调伏自心的方便法门很多,本颂强调修慈悲心,这是菩提心的根本,也是大乘菩萨道的主干。没有慈悲心,就不是菩萨。慈是令一切众生永具安乐及安乐因,悲是令一切众生永离众苦及众苦因,必须兴起慈悲二军始能除灭最难调伏的自心瞋敌。

H2.贪境转為道用:

  欲望本质如海水,任己受用渴转增,   於诸能生贪著物,顿时舍却菩萨行。(二十一)

  世间的一切妙用欲乐,色、声、香、味、触等等享受,其本质就如海水一般,海水越喝越渴,受用欲乐亦如是,只能越來越贪心。世间众生的欲望永无止境,是不可能满足的,因為这个缘故,对任何凡是会使自己生起贪心的财、色、名、食等,或各种享受,尤其是令自己最爱著的事物,千万不要长留在自己身边,应该即时将其舍弃,断除自己的贪著之心,这就是大乘菩萨道的根本。

E2.修胜义菩提心:(F1.禅定时观修离戏无执;F2.后得遇贪瞋远离实执。)

F1.禅定时观修离戏无执:

  诸所显现唯自心,心之体性离戏论,   了达能所本无二,心不执意菩萨行。(二十二)

  外器世间与内有情世间一切所显现的现象,唯是自心名言假立而已,并非真实存在。心的体性本來就远离有、无、常、断等一切戏论边,内能取心及外所取境所摄受的一切法之实相就是空性,这是大中观、大手印、大圆满的密意。所以,了知一切相都是由自己的心所显现,能取、所取本是无二,当心中现起任何戏论相时,心不作意,无所念、无所执,远离能取的心与所取的境这二取的体相,不放逸、不昏沉而安住於离戏空性中,这就是大乘佛子菩萨於禅定时修胜义菩提心之密行。

F2.后得遇贪瞋远离实执:(G1.去除贪境执著;G2. 去除瞋境执著。)

G1.去除贪境执著:

  设若会遇悦意境,应观犹如夏时虹,   虽现美妙然无实,断除贪著菩萨行。(二十三)

  本颂及下颂是讲胜义菩提心出定后所修的方法。

  在生活中,如果遇到一些很可爱很合意的外境,如人或物等,此时应当把这一切看作是有如夏天雨后现起的彩虹一样,虽然十分美丽,但并无实质,也不长久,无论如何追寻,毕竟不可得;如同此喻,一切显现於外的悦意可爱之境,都不可当作是实有而贪著不舍。如果真正观察这一切显现的本质时,自然会感到贪欲执著是毫无意义的,所以要断除把一切外境当作实有的执著,以及舍弃对这一切所引生的贪爱,这就是佛子菩萨在后得时於贪境远离实执所应当实践的。

G2.去除瞋境执著:

  诸苦如梦中丧子,妄执实有起忧恼,   故於违缘会遇时,观為虚妄菩萨行。(二十四)

  当遇到种种不可爱不合意的违缘痛苦时,应观这一切所有的痛苦都如梦幻般虚妄,没有任何真实的存在。众生因把痛苦的幻象执著為真实,所以身心才饱受种种忧苦与烦恼。将一切痛苦妄执实有就如同梦见死了儿子一样,虽在梦中也会有悲痛欲绝的感受,其实梦本非真,因迷惑实执為有,故徒劳受苦。《金刚经》云:「凡所有相,皆是虚妄。」一切外境都是虚幻的,故日常生活中遭遇违缘时,应提起正念,领悟其為幻化所生境。如心不执著於境,则外苦亦不存在,这是非常重要的。

  在后得时,世俗如实显现之相,应了知其显非实,不论遇到的是贪境或瞋境,都要去除执著,观一切如同虚空中的彩虹,一切都是如梦如幻而修持。

转自 佛教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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