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菩萨戒二十摄颂》释(十四)
- Buddhism
- 2019年10月23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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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菩萨戒二十摄颂》释(十四)
多扎信雄仁波切 释义
闻说正法不往听。 如果有任何菩萨行者,安住於菩萨净戒律仪,闻知有法师讲说正法,或论辩义理及抉择邪正,因骄慢所持,心怀嫌恨恚恼,而不前往听闻,即為犯戒,是有染违犯。
如果菩萨因為懒惰、懈怠之心,而不去听讲,是非染违犯。
本句颂文所摄之义,谓失坏智慧的因之一——不往听法。(第三十二违犯)
此戒的开缘有二:
一、就自身來说:若没有发觉,不知道是说法等;或身有疾病,无有气力;或知道他是颠倒说法者;或真正了知他所说的法义,已曾多次听闻,并已受持了达;或自己於法多闻,具足闻持,而不忘失,所闻积集,究竟坚住;或想无间断安住其心於所缘境,勤修引发菩萨殊胜禅定;或自知愚钝,智慧下劣,对所听闻的法,难以信受,难以忆持,於所缘境难以摄心令定。
二、就随宜來说:若為了護持说法者之心。
在上述的情况下,虽不前往听法,也无违犯。
毁师所说不依义。
如果有任何菩萨行者,安住於菩萨净戒律仪,对说法的法师,故意存心轻视诋毁,不能以至诚之心将法师观作导师、善知识,非但身不恭敬,并且粗言嗤笑,恶语调弄,乐著言词,但依文句,不重义理,不依法义,即為犯戒,是有染违犯。
本句颂文所摄之义,谓失坏智慧的因之二——能坏闻境。(第三十三违犯)
修学佛法,於说法师,必须身心恭敬,方能受益,且於听法时,应「依义不依语」。
《瑜伽师地论》〈本地分・菩萨地・菩提分品〉云:「诸菩萨為求义故,从他听法,不為求世藻饰文辞。菩萨求义不為求文而听法时,虽遇常流言音说法,但依於义,恭敬听受。」故听法之人,不应只依文词而评议法师,应依所诠义理而恭敬闻受。否则,於闻法境妄生轻毁,即造作不敬法违犯。
上來所说的,是违犯智慧的八种恶作罪。為了遮止对智慧所作的障碍,故制為学处。现将障智慧之违犯,列表如下:
上述三十三戒,是摄善法戒,犯则障修六度善法。以下十二戒,是饶益有情戒。大乘菩萨应以布施、爱语、利行、同事四法,摄受众生。十二戒中:前三戒障同事摄,次一戒障爱语摄,次四戒障布施摄,后四戒障利行摄。
本文来源 佛教正法中心 《菩萨戒二十摄颂》释(十四)
转自 佛教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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