因明宗因喻三支作法略解(九)
- Buddhism
- 2019年10月17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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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四)同无异有:如立「声为常(宗),所作性故(因)」,以虚空为同品,以瓶为异品。此所作性因于同品虚空无,于异品瓶上却有出因是为了成宗,能证成宗之因应是「同品定有,异品遍无」,此因与同品、异品的关系反而颠倒,故为相违因,如图五。

(五)同无异无:如立「声为常(宗),所闻性故(因)」,以虚空为同品,以瓶为异品。所闻者,即听觉的对象,也就是声。因为只有声具可闻性,有法声与所闻因的外延完全相等,所闻性因在同品和异品上,没有任何联系,因此失去了证宗的功能,成为不定因,如图六。

(六)同无异分:如立「声为常(宗),勤勇无间所发性故(因)」,以虚空为同品,以电、瓶为异品。此勤勇无间所发因与宗的同品毫无联系,因为虚空等非意志所作;从因与宗异品的关系来看,却有部分联系,虽然电上没有意志所发动的属性,而瓶上却有,这就违背了因的第三相「异品遍无性」之原则。此勤勇无间所发因于同品遍无,于异品亦有亦非有,因此成为相违因,如图七。

(七)同分异有:如立「声非勤勇无间所发(宗),无常性故(因)」,以电、空为同品,以瓶为异品。此无常性因于宗同品电上有,于空上无,满足了因三相之第二「同品定有性」,但由于此因在异品瓶上遍有,而违背了因之第三相「异品遍无性」。此无常因兼通同异二品,故成为不定之因,如图八。

本文来源 佛教正法中心《因明宗因喻三支作法略解(九)》
转自 佛教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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